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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津滩水电厂位于湖南省桃源县境内,是沅水干流下游的一个梯级,坝址上距五强溪水电厂47.5km,下距桃源县城40km。凌津滩水电厂总装机容量为27万kW,共九台灯泡贯流式机组。凌津滩水电厂通信系统主要有行政交换机系统、通信电源系统、微波传输系统、录音系统、载波系统及相关综合布线系统等设备。
凌津滩水电厂语音通信网络由电力专用通信网和电信运营商公用通信网两大部分组成。现程控交换机容量为896门,于1998年投运,主要用于凌津滩水电厂内部、与五凌公司各电厂之间、与电力系统之间、与电信公网之间的语音通信。行政交换机与电信(1个2M)、五强溪电厂(1个2M)、常德基地(1个2M)、省电力行政(1个2M)通过数字中继连接。
目前交换机已运行14年,部分电路老化用户板损坏严重,模拟用户数量和电话容量不足。故此,电厂拟对交换机进行改造,以满足《国家电网电力通信规程规定》要求,实现电信话路与电力系统话路可靠隔离,为电厂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安全保障。
现凌津滩水电厂行政交换机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本次招标项目为凌津滩水电厂行政交换机改造,包括现场勘测、方案设计、设备选型、供货,以及配备必需的备品备件,并完成制造、工厂试验和检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交货、验收、提供现场安装和调试以及售后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行政交换机更换与调试。
2、音频配线架更换与调试。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货物数量、基本技术参数、供货要求、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提出总的技术建议和解决方案。
本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技术资质: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或以上的资质和能力;代理销售商,需有厂家授权证明或代理资格证明;
(三)供货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所供设备至少在4个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稳定运行3年以上(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四)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3年~2015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六)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七)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八)质量保证和控制: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九)其他:
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2.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生产和交货。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二)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三)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四)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五)联合体投标。
1、设备交货期:合同正式生效后30日内,全部设备到货;
2、施工工期:合同正式生效后55日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
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4月19日至4月25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一)面售
投标人须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网售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2.本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投标人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
4.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可在投标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三)标书购买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或每包)售价人民币 500 元(标书费用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购买),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上午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6年5月11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登陆《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http://www.cpeinet.com.cn)进行用户注册(C类会员免费),将注册成功后的信息资料(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注册审核通过通知邮件或者已注册会员专区信息截图,命名为“XX单位注册成功”)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gys@wldl.com.cn),并打印后现场交给招标人。不注册的投标人将难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注册流程操作问题咨询网站服务电话,其余问题请咨询0731-85893421。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津滩水电厂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办公大楼邮编:410004
联系人:方世清
电话:0731-85893171传真:0731-85893445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工地现场联系人:韩 勇联系方式:18975646617、07366673605
标书购买费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帐号:43001767061050000299
开户行:湖南省长沙市建行赤岗支行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