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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GBG2016-N2063
2、招标内容:购置便携式振动仪、红外成像仪各一台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3)投标人能全面提供该产品使用的各种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人向检察院申请开具并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具体办理方法:携带①企业介绍信(抬头:****人民检察院、内容: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到****人民检察院开据相关证明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售价:每个标段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31日止9:3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滩坝路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
4、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
5、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并将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联系人邮箱,电汇至下列帐号购买招标文件。
【账户名】:_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_
【账户号】:_ 52001617500052500479 _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贵阳市北京路支行_
电汇用途请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后四位,并将电汇凭证电子版(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401276317@qq.com。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16年6月24日 09时30分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6月24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滩坝路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定县城关镇庆云路1号
联系人:桂雪松 电 话: 0854-522832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龙滩坝路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
联 系 人:艾明勇、吴萍
电 话:0851-86819556、0851-86850866 传 真:0851-86819556
邮 箱:4012763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