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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卷烟厂7台YF27滤棒气力输送装置集中除尘改造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卷烟厂7台YF27滤棒气力输送装置集中除尘改造
2.2 建设地点:延吉市开发区长白山东路2099号延吉卷烟厂联合工房。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包括节假日在内)。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单为准。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施工图纸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完成过一项以上(含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含二级)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未在在建工程任职。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近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7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自购买文件月份前半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电子版,随招标文件一同售出。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5日9时,地点为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7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 投标人须采用广联达软件版本的清单计价文件及excel形式的清单报价。同时,所有纸质版标书的内容务必拷在U盘内。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评标时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的电子光盘导入失败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招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吉市长白山东路2099号
联系人:刘玉庆
电话:0433-2899229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702室,长春联络地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七层
联 系 人:张晖、刘涛
电 话:北京,010-63348444;长春,0431-88517772,88513579
传 真:0431-8858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