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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冷却装置及高纯水制造系统采购
二、招标编号:0714-EMTC02-5615
三、招标内容:冷却装置4套(01包)、高纯水制造系统1套(02包),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
4.1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2 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4.4只接受制造厂商投标;
4.5 必须按包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投标;
4.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
4.8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
1、 时间:2016年05月25日至2016年05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前台标书发售处(西三环新兴桥东北角)。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4、不接受电汇或网银购买招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材料:打印招标公告后附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06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三层第一会议室(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
3、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恕不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说明:如本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人:北京科技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联系方式:陆老师/010-6233208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大厦A座新中电大厦(西三环新兴桥东北角)
邮 编:10003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110060587018170005696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010-52579327
传真:010-52579000-9326
电子邮箱:siver_dai@sina.com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发售表一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填表须知:1、表格请用正楷字填写;
2、项目如有分包,则需填写购买的包号;
3、标书款发票将以投标商填写的发票信息为准开票,发票开出不退不换;
4、表中各项必须认真填写,因填写内容不清、不全而造成的后果由购买人自负。
招标编号 | ||||||
包 号 | ||||||
基 本 信 息 | ||||||
投标商名称 | ||||||
投标商地址 | ||||||
制 造 商 (如有,请填写) | ||||||
发票抬头 (正楷填写) | 与投标商名称一致 | |||||
发票种类 | □ | 北京市增值税普通发票 | ||||
□ | 北京市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增值税 专用 发票信息(请用正楷字填写):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 ||||||
投 标 商 联 系 人 信 息 | ||||||
联系人 | 职位 | 手 机 | ||||
电 话 | 传 真 | |||||
备 注 | (不接受个人汇款) 特别提醒:以下内容,投标人领取发票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填写。 招标文件发票领取人:_________。 领取数量:2联(专用票)_______; 1联(普通)_______ 领取时间:_______ | |||||
购买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