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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编号:GPSGS-WYZB-1616;
(二)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用随车吊、挖掘装载机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12吨随车吊:吊机、底盘采用国内一线知名品牌,发动机及排放符合国内知名品牌并且达到或高于国Ⅳ标准,车身颜色工程黄,外形尺寸(长×宽×高)mm≤11990×2500×3800, 7200×2300×800≤货厢栏板内尺寸(长×宽×高) mm≤ 8400×2400×800,发动机功率≥180kW,数量:1台;
2、挖掘装载机:发动机符合国Ⅲ排放标准,国内知名品牌,车身颜色工程黄,发动机功率≥70 kW,涡轮增压,最大牵引力≥60 kN ,装载装置(铲斗斗容)≥1.0 m?,挖掘装置(挖斗斗容)≥0.3 m?,最大挖掘深度≥4400 mm,最高行驶≥30 km/h,数量:2台。
(四)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五) 交货期:签订合同30天内交车;
(六)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 预算资金:120万元。
二、投标人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7日 至2016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二)报名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营业执照范围内具备专用工程车的销售;
3、销售代理需具有厂家授权委托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法定授权代表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二份留存备案。
(四)报名地点: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城区机场北辅路春华会馆1601室)
(五)资格审查方式、时间:采用资格预审,即在报名时对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2016年6月7日 至2016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三、招标文件售价及发售时间:
报名时资料审验合格者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需要纸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索取),电子版与纸质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500元人民币。
2、时间:2016年6月7日 至2016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沈浩波
电 话:1338489668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城区机场北辅路春华会馆1601室
联系人:陈志程
电 话:0471-2212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