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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01018)
受北京湖北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湖北大厦直燃机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直燃机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系统采购及安装 | 1台 |
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湖北大厦
对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1)直燃机设备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交货。
(2)直燃机设备安装调试时间:自货到现场之日起45日内完成。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须具备该类产品的研制生产能力;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5)投标人应在中国大陆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北京市有固定维修点,且具备接到通知2小时内赶到现场检修的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 6 月 8 日起至 2016 年6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层前台(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4)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5)汇款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下述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传真至我公司。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所有传真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
2 | 投标人名称 | |
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
4 | 联系人及职位 | |
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
6 | ||
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
9 | 法人 | |
10 | 注册资本 |
5、现场踏勘:
时 间:2016年6月16日上午9:00; 联系人:张邵鑫;
地 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湖北大厦; 联系电话:13811911399
6、标前答疑:以书面盖章后传真方式进行(传真至010-88356025,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13720096211@163.com)。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湖北大厦二层隆中厅。
9、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北京湖北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朱劲松
联系电话:010-62108311
传 真:010-6210831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邮编:100044)
位 置:首体南路与车公庄西大街交汇处(四道口)东北角
联 系 人:靳照亮、黄骞翰
联 系 电 话:010-88354433转345、531
传 真:010-88356025
邮 箱:13911104753@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 行 行 号:302100011251
汇 入 城 市: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