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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动力有限公司
日立新厂区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购置招标书
项目概况:中船动力有限公司船舶及海洋工程动力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机械成套及海洋工程配套项目建设需要,需实施中船日立新厂区建设,因厂房在焊接作业时有焊接烟尘产生,污染车间环境,为使车间内焊接烟尘平均浓度符合要求,需配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具体要求如下:
一、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和数量
1、设备名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2、设备型号:按投标厂家设备型号
3、数量:20台
4、设备用途:用于车间各种焊接、抛光、切割、打磨等工序中产生的烟尘和粉尘的净化。
二、设备主要参数及技术要求
1、主要参数要求
(1)环境条件
电源:380V±10%,50Hz±1%
环境温度:-5℃~40℃
相对湿度:≦90%
(2)技术参数
处理风量:≥2500m3/h
吸气臂个数:单臂
净化效率:≥95%
功率:≥1.2KW
过滤效率:一级
清灰方式:手动
噪音:≤85dB(A)
(3)厂房内配20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对焊烟进行局部治理,经净化后器出口处焊烟浓度小于1.2mg/m3,净化后的气体排入车间。
(4)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并附带万向吸臂,万向吸臂的有效长度为3米,移动式焊接烟尘
净化器需移动方便,且需有自动清灰功能。
3、技术要求
(1)焊接烟尘采用整体式滤筒式除尘器集中处理,整体式滤筒除尘器应有足够的能力吸附所有焊点产生的焊接烟尘,使用整体式滤筒除尘器吸收系统吸收车间内焊接烟尘,其上部通过万向旋转管道直接进入烟尘净化器。
(2)在车间合适的位置采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方式进行牢固的设备安装,使用者可以简单、方便、舒适及不影响现有工作方式的操作来达到去除焊接烟尘的目的。
(3)经对车间的焊接区域采取上述焊烟局部净化治理措施,及车间自然通风措施,可使车间内焊接烟尘平均浓度小于4mg/m3,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有关规定。
(4)焊接烟尘净化器的设计与制造:采用国家标准、设计先进、结构合理、运行安全、经济适用、操作简单,其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当今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5)焊接烟尘净化器要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整体结构应紧凑,造型美观、坚固耐用、密封性好、成套性强。各机构能安全可靠的运行,噪声、环保、节能均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消防和安全均符合中国的现行有关标准。保证运转平稳,能连续长时间运行。设备要求维护简单或基本免维护且出现故障易于修理。
3、设备结构及特点
(1)焊接烟尘净化器由风机、吸尘罩、万向吸气臂、通风软管、壳体、阻火网、过滤材料、沉灰抽屉、脚轮等部件组成。
(2)风机选用知名品牌产品,风量大,耗电低。
(3)吸尘罩处有风量调节阀,可自行调节风量,使用方便灵活。
(4)吸气臂可360度旋转,自动悬停,使用方便,无需另行固定。万向吸气臂可从烟气发生处吸除烟气,大大提高了烟尘的收集率,杜绝细小粉尘颗粒对工人的损害。
(5)通风软管材质要求耐高温、阻燃、耐磨。通风软管可任意弯曲,保证气流畅通,并具有一定的防焊接飞溅、耐磨损性能。
(6)滤芯应选用容尘量大,过滤效率高,耐温80℃以上的材料,可以吸收0.3μm的粉尘颗粒。
(7)设备安装带刹车的万向脚轮,可随意移动和定位。
(8)焊接烟尘净化器的滤芯及通风软管可更换。
(9)电控采用过流过载保护装置,结构简单、安全性高、便于操作。
(10)净化器内部阻火网对大颗粒熔渣过滤效果好,使用寿命更长,更安全可靠。
(11)洁净空气从排风口方向均匀分散排出。
三、设备制造及验收标准
1、投标商设计、制造、安装及验收应符合下列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
《车间焊接烟尘净化测定方法》(GB16194-1996)。
2、安装调试及验收:
(1)安装由投标方派人到招标方进行安装,投标方负责在招标方现场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自带必要的专用工具等,安装及所派人员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2)货物到达现场的卸车、保管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3)招标方的代表有权对安装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随时在安装现场进行检查和查阅有关资料,投标方应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但招标方的检查不代替投标方的责任。
(4)在货物最终验收交付之前,所有货物及供货方安装所需材料、工具、配件等由投标方自负安全保管责任。
(5)合同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7天内安装调试结束。招标方给投标方安装提供已具备条件。
(6)货物验收,按相关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依据技术协议验收,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7)货物的验收:分为到货清点检查、最终验收。招标方通知投标方,投标方接到通知后,投标方安排发货并进行安装,货物到达现场后进行清点检查。投标方安装完成后进行最终验收。以上项目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备忘录,开始计算质保期。
3、随机文件及备件
(1)投标方必须提供齐全完整的技术资料及技术图纸。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及维修手册、产品合格证等。
(2)提供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各1份/台。
(3)提供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各1套。
四、评分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五、付款方式
预付款为30%;设备在供货方生产现场内预验收合格,并由供货方运送到需方设备安装现场后,付合同总价的30%;供货方到需方安装现场负责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备忘录后,付合同总价的30%;自最终验收合格起正常使用十二个月后,一次付清余款。
六、其它
1、本项目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操作培训,运输,保险,装卸,吊装、安全设施等所有内容,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对项目的质量,工期负责。
2、简介公司(企业)的概况和销售业绩、产品的质保期(不得少于十二个月)、交货周期(50天内)及售后服务情况,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
3、投标方提供整套设备产品,包括主机、随机附件、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工具。
4、自在货物最终验收交付之前,所有货物及投标方安装、调试、验收等所需所有材料、工具、量具、卡具、配件等由投标方自负安全保管责任。
5、投标方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地点在设备安装地。
6、投标方在设备安装现场负责对使用方有关人员免费进行设备操作、设备保养及维修培训,确保使用方有关人员能够独立操作。
7、最终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为1年,日期从最终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算起。在保修期内质量问题免费服务。并按用户要求做好维修服务。
8、需要维修时,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故障信息,48小时内做出答复或派出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并做到故障不排除维修人员不撤离现场。
9、设备保修期满后,投标方对出厂的产品保证提供维修备件,并按用户要求做好维修服务。
10、请在6月28日前将投标书送至或采用邮寄方式(盖好启封章)寄至中船动力有限公司企业规划部招标办张丽收;投标书接收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中午12:00时整,过时恕不接受。寄达或送达时间以中船动力有限公司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11、投标文件为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如果投标文件采用快递形式邮寄,请在快递单处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0511-81988535
陈友喜 联系电话:0511-81988569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402号 邮编:2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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