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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乏燃料后处理工业示范厂已由国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160t/32t桥式起重机、运输容器转运平板车及20t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投标并递交密封标书。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乏燃料后处理工业示范厂160t/32t桥式起重机、运输容器转运平板车及20t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金塔县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
2.3项目概况:
(1)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西坝乡西北约28.6km。产业园南距嘉峪关市(直线距离,下同)约63km,距酒泉市66km,东南距金塔县约51.7km,西距玉门市约98.9km。
(2)160t/32t桥式起重机位于乏燃料运输容器暂存厂房内的满载容器暂存区和空容器暂存区上方,主要用于待卸料乏燃料运输容器及空运输容器的水平起吊,同时也能满足容器减震器等设备的吊运要求。
(3)运输容器转运平板车主要用于乏燃料运输容器在容器暂存厂房、转运通道与乏燃料接收大厅之间的转运,使用时将乏燃料运输容器固定在平板车上。
(4)20t桥式起重机安装于五金机电设备库中,主要用于大中型设备及备件的吊运。
3.招标范围
3.1 招标范围:160t/32t桥式起重机、运输容器转运平板车及20t桥式起重机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检查及厂内试验、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现场试验、交接验收和其相关的伴随服务(含《安全试验合格》标志办理)等。
3.2 计划交货期:
(1)供货商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与项目设计单位——中国核电工程公司完成160t/32t桥式起重机、运输容器转运平板车安装接口设计,接口资料的传递须符合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接口管理程序》的有关要求(注:《设计接口管理程序》在接口手册建立时,由龙瑞公司提供)。
(2)供货商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20t桥式起重机的加工制造及全部厂内试验,供货商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将该设备运抵甘肃金塔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指定位置并完成设备的安装、设备的调试、现场试验等服务。
(3)供货商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160t/32t桥式起重机、运输容器转运平板车加工制造及全部厂内试验;供货商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将160t/32t桥式起重机及运输容器转运平板车运抵甘肃金塔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指定位置;供应商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完成设备的安装、设备的调试、现场试验、交接验收、人员现场培训等服务。
3.3 交货地点:甘肃省金塔县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安装施工现场。
3.4 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160t/32t桥式起重机 | Q=1600kN,S=22.5m | 套 | 1 |
2 | 运输容器转运平板车 | Q=150t | 套 | 1 |
3 | 20t桥式起重机 | Q=200kN/50kN,S=25.5m | 套 | 1 |
(1)对招标设备的总体描述:供货商提供一整(套)完备的160t/32t桥式起重机、一整(套)完备的运输容器转运平板车及一整(套)完备的20t桥式起重机,以上供货设备的安装、调试均由供货商承担。
(2)本次招标160t/32t桥式起重机、运输容器转运平板车除安装、调试外其他供货范围和边界分别见附录1《160t/32t桥式起重机设备技术规格书》(文件编号:1108G6002)和《运输容器转运平板车设备技术规格书》(文件编号:1108G6004)。
(3)本次招标20t桥式起重机的供货范围除安装、调试外,还包括硬件供货(指整套设备,并包含轨道、备品备件、安全型滑触线、防撞装置、滑触线检修吊笼等)、图纸文件(指设计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运行维护手册等其他有关技术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供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时的中标人必须为同一主体,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具有有效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如企业营业执照还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有效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2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起重机、平板车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具有相应规格起重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A级;投标人2013年至2015年的平均净资产不少于100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有工作级别:整机U4-Q2-A4和机构T5-L3-M6(即整机使用等级U4、载荷状态Q2、工作级别A4;机构使用等级T5、载荷状态L3、工作级别M6)及以上且额定起重量为130t以上(含130t)吊车的生产制造能力和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供货图纸或实物照片等用户使用证明文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且安全稳定运行1年以上。
(3)投标人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技术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包括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设计与制造经验、安装与调试经验等。(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专业技术、技能人员资质、职称及持证情况的统计表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厂内须具备进行无负载试验、合格试验、静载试验、动载试验、耐久试验、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噪声及运行精度检查试验的能力(提供试验平台证明材料)。
4.3具有有效的GB/T19001系列或者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GB/T24001系列或者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GB/T28001系列或者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近3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侵权因此导致的重大诉讼、仲裁。
4.6 近3年内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不正当竞争、欺诈、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
4.7按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4.8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中如有国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4.9近1年内未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近5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近3年内没有重大质量问题且近1年内未发生一般质量事故,近2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4.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者经销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均应于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除外)9:00-11:00或13:30-16:30(北京时间)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CNEIC)804室(详细信息参见本投标邀请函第12项),并于支付每个招标文件包的不返还费用后获得招标文件。如果需要邮寄,每个招标文件包需增加50元人民币邮资。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感兴趣的投标人可支付不返还的费用500元人民币购买一整套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该通过电汇的方式(T/T)向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如下表所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或到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部门支付现金。只有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收款后,投标人才能获得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先行提供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主要业绩及其它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文件均可。投标报名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开户名: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 |
开户行 | 账号 |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北京。 | 778350034992(SWIFT: BK CHCN BJ) |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获取投标文件前,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座机))等信息(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投标人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应等比例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并加盖公司公章,但公司公章不能遮盖住身份证号;复印件上的身份证尺寸与原件必须保持一致)。招标人将按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向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的行贿犯罪信息。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招标人委托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矿区分院进行,未按规定提交上述文件和信息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查询结果自行承担责任。
7.投标承诺书
投标人在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在7日内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快递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邀请书回执”(格式见附件一),投标邀请书回执应确认收到投标邀请书和是否参与投标,填写完毕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谢谢合作!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9:00;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南市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9.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标书均应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否决。
10.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代理机构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代理机构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1.电子采购平台免费注册
招投标程序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的在线注册和在线报名工作。
12.联系信息
(1)招标人联系信息
招标人名称: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甘肃省金塔县中山街18号
邮政编码:735300
联系电话:0937-6769223
传真电话:0937-6769000
电子邮件:cwxcail@126.com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CNEIC)
详细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华远街9号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刘彬 先生
联系电话:010-66297103
传真电话:010-66297098
电子邮件:liub@mails.cneic.com.cn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