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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长治清华机械厂委托,对其项目建设所需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经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编号:XCZB2016A093
3.招标内容、交货期、交货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 | 交货地点 |
1 | 自动校直机 | 1台 | 90日历天 | 500 | 长治清华机械厂内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4.3是否允许代理公司投标:不允许;
4.4投标人应在投递标书时出示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否则不予接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的9:00-17:00(北京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索取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
5.2我公司收到招标文件汇款单复印件和投标确认函传真件后,将向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需邮购须加收邮寄费50元,我公司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寄出,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办款地址:
单 位: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太原新建路支行
帐 号:7529018800041591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8月3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2号维也纳酒店会议室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2号
6.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清华机械厂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城区清华街
联 系 人:郭建伟
电 话:0355-3912274
招标机构: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148号宇泓大厦8层805室 邮编:030009
联 系 人:邢艳红
电 话:0351-5628105
传 真:0351-3589166
电子邮箱:xingyan03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