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郴州复烤厂设备物资中心关于叉、抱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郴州复烤厂设备物资中心关于叉、抱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郴州复烤厂设备物资中心关于叉、抱车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3吨柴油叉车2台;3吨柴油抱车1台;四轮三点电动平衡重叉车1台(各包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付使用。
2.4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3.2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3.3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必须通过以下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系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壹万伍仟元整(¥15,000)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 9 月 9 日 16 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6.1 请从20 16 年 8 月 24 日9时~20 16 年 8 月 30 日 15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由负责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持下列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和一套清晰的复印件加盖鲜章报名:
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② 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 税务登记证;
⑤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
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
6.2 报名地点: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燕泉商业广场正对面)中国人民保险四楼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 电子邮件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投标人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3 日 15 时,地点为 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燕泉商业广场正对面)中国人民保险四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何 威
电话/传真: 0735-2320076
邮 箱: 112444909@qq.com
地 址: 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燕泉商业广场正对面)中国人民保险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