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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自动空调控制系统温度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6-09-06    作者:admin    来源:

一、  招标条件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自动空调控制系统温度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自动空调控制系统温度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即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路12号;

4、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交货。

5、采购内容:自动空调控制系统温度数据采集设备,包括软件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培训及售后等,具体需求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满足本技术要求的原厂商出具的授权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关的实施服务实践经验和实施能力,同时提供相关的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它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4.1报名时间: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7:00。  

4.2报名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4.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4.4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授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原厂商签订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关的实施服务实践经验和实施能力,同时提供相关的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7)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26日13:30时。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整人民币,具体要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舒驰

电 话:024-3166704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张晓可

电 话:024-23382836 13130205060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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